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是英国政治哲学家,其思想深刻影响了现代政治哲学、社会契约理论和国家学说。他的代表作《利维坦》(Leviathan, 1651)系统阐述了他的核心观点,旨在为动荡的英国社会(尤其是英国内战时期)提供秩序与和平的解决方案。

核心哲学思想

  1. 人性论与“自然状态”

    • 在没有政府、法律的自然状态下,人人平等(能力大致相当),但为争夺资源陷入“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war of all against all)。

    • 生活是“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的”。

    • 根本问题:缺乏安全感和对暴死的恐惧。

    • 人性本质:霍布斯认为人本质上是自私、竞争且充满欲望的。驱动力是“自我保存”和对权力的永恒追求。

    • 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

  2. 社会契约论

    • 为结束自然状态的混乱,人们通过理性达成契约:每个人都放弃自然权利,将其转让给一个绝对主权者(个人或集体)。

    • 主权者不受契约约束:主权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立法、司法、行政、军事等),其权威不可分割,目的是确保契约的执行和秩序。

  3. 绝对主权与国家(“利维坦”)

    • 任何分裂(如三权分立)或限制(如宪法约束)都会导致国家崩溃,重回自然状态。

    • 公民必须无条件服从主权者(除非主权者无法保护其生命)。

    • 国家是人造的“人造人”(Artificial Man),名为“利维坦”(《圣经》中的巨兽),象征强大的权力机器。

    • 主权者的权力必须绝对:

  4. 唯物论与机械论世界观

    • 霍布斯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宇宙由物质运动构成,包括人类思想(只是大脑的机械运动)。

    • 国家是人为设计的精密“机器”,理性是计算的工具(如加减法),用于权衡利弊达成契约。

深远影响与争议

开创性贡献

  1. 现代政治哲学的奠基

    • 首次用科学理性(而非神学或道德)论证国家起源,将政治学从神权中解放。

    • 提出“社会契约”作为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影响后世洛克、卢梭、罗尔斯等思想家。

  2. 国家主权理论的先驱

    • 强调国家垄断暴力的必要性,成为现代民族国家理论的基石。

    • 对国际关系理论(如现实主义)影响深远:无政府国际体系类似“自然状态”,国家为生存而竞争。

  3. 自由主义的两面性启发

    • 个人权利(生存权)是契约的起点;

    • 政府的目的仅是提供安全,不干涉私人领域(为后世自由主义留空间)。

    • 尽管主张绝对主义,但其思想隐含个人主义内核:

争议与批判

  1. 为专制辩护?

    • 批评者认为他赋予主权者不受制约的权力,可能沦为暴政(如洛克反驳:主权者若违约,人民有权反抗)。

  2. 过度悲观的人性观

    • 人性是否必然导致“一切人反对一切人”?卢梭认为自然状态可以是和平的,腐败源于社会。

  3. 忽略社会多元性

    • 绝对主权压制少数群体权利、言论自由和民主参与,与现代多元民主价值观冲突。

思想遗产

领域影响
政治哲学奠定社会契约论范式,推动从“君权神授”向“人民授权”的转型。
法学法律是主权者命令(“法律实证主义”先驱),与自然法传统分庭抗礼。
国际关系“无政府状态”和“安全困境”概念成为现实主义理论核心。
心理学/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的前身:人通过计算利益最大化行为。

一句话总结

霍布斯以恐惧为基石、理性为工具,构建了现代国家的“钢铁骨架”——他的“利维坦”虽冰冷,却唤醒了人们对秩序与权力的深刻反思。

霍布斯的伟大在于他直面人性的幽暗面,并试图以理性设计拯救人类于混沌。尽管其绝对主权论被后世修正,但他提出的核心问题——如何在自由与安全之间权衡?——至今仍是政治哲学的永恒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