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智质属性的DNA余绪——


A-Ⅰ.操纵性:人类的一切复杂行为均受智质要素——即逻辑思维和推理思维——的指导和操纵(脊椎动物和哺乳动物在某种程度上亦然),一如低等动物的本能行为均受DNA基因的指导和操纵一样,此乃人类之“主观性”或“人性”的位相性根源。即是说,这种“主观性”(或曰“自主特性”、“自为特性”均可)原是一切生物得以生存的自性根据,其区别仅仅在于衍存位相或代偿位相的不同。


因此,所谓“生存行为”就是生命的自为操作,这种主观性越来越强的操作由智质以“自我意识”或“灵魂牵动”的方式从DNA的编程性操纵中承接和放大,就造成了自然演化形态上的“生物过程”向“文化过程”的过渡和跃迁。

 

【正是由于对这种代偿进位关系缺乏理解,才使得发掘人性的“表型”——即人的社会性或反社会性的所有行为之总和——的本质内涵亦即文化内涵的一切企图,或者不得不从无根的智性与理性入手;或者反其道而行之,几乎否定了智质主观性的支配作用;从而形成既往哲学和社会学在两个极端上发生浅层迷失的渊薮。】

 

基于此,智质对载体行为的操纵范式绝不能违背DNA“不朽”的求存原则,舍此无他。

 

【社会生物学认为,“不朽的基因”之所以“不朽”,就在于它们是“只为求得自身存在”的“自私的基因”,其实,人类的活动方式无论何等复杂纷乱,总不会超越“趋利避害”这种低下动机的支配。


这使我们每一个人常常不免要对自己同胞的智慧和情操感到气馁,你会惊讶,原本那样通达儒雅的伙伴,何以一旦陷入利害之争就无可理喻?反过来,你的朋友一定会有同样的感觉,认定你的“说理”怎样看去都像是攫取利益的尖牙利爪。故此,“要想说服人家,应晓之以利,而非以理”(本杰明·富兰克林语),就成为一切高明的政治家、外交家和富有社会经验的人所尊奉的“至理”名言——是为“理性”存在的“无理”法则。


如果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人类一个个都“厚道”起来,居然一反DNA的“自私”本性,使“他人便是地狱”(让-保尔·萨特语)的社会情景消失在无私无我的利他结构之中,则届时你倒很难觉悟,那是由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已残化到无可自存的程度,因而不得不以他人的生存作为自身生存的前提和条件的缘故——是为“虚体智质”分化的“实体构合”倾向。】

 

A-Ⅱ.遗传性:智质秉承DNA的遗传宿性,不仅表达在脑脊组织的先天性体质生理上,而且表达在观念结构的后天性意识形态上,这种以后天传续的附加过程弥补和扩大先天体能之不足的现象,正是智质属性用以代偿体质衍存趋于弱化的基本方式。因此,智质承传与体质遗传之间具有颇为相似的一贯性特征。

 

【意识形态的定格或僵化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稳定的必要基础,因此,即使智性的认知成果逐代积累,在相当一个演进阶段,一般也不突破社会既成意识形态的基本格局。


从古代希腊-罗马文明延续至今的西方文明之所以被几乎所有史学家视为社会文明体制的一个系谱,乃是由于它着实是一脉精神结构和社会结构迄未遭到彻底倾覆的一体框架;再看东亚社会,即便其超稳定的传统社会结构和意识结构在近代以来已被西方文明冲击得落花流水,但它所接受的西方社会理念和社会制度——无论是自由主义的抑或是社会主义的——总不免发生变质变味,反倒是东方固有的“老底子”时常显露峥嵘。


此外,汤因比所谓的“退隐者变容”和“复出者革新”的历史现象(参见《历史研究》,上册第274-303页,曹未风等译),仍是从另一个侧面表达着智质遗传的自然桎梏,即只有通过某种形式的“出离”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现存社会意识形态的制约,从而达成对智性定格的一次微弱蜕变或“破格”。


此种稳构化的智质性态就像一部电脑被编定了程序,它虽然可以对不同的输入给以不同的输出,但终究是同一套编程的定式反应。不言而喻,智质宿性的承传稳态正是对智质生命的一种保护机制,尽管当代的人类几乎不约而同地拼命想要砸碎这个“局限”也罢,此等过激倾向将给人类的长远生存带来怎样的恶果,只有由后人予以评说了,不过,就是这种强烈的“求变”心态,其实也早已是近代数百年来代代相传的思维定式了。】

 

把上述扩展开来的人类行为还原到最基本的智性活动定律上予以考量,我们会发现所谓“学习”或“经验”本质上直接就表达着生物本能的原始质素,即是说,“学而习之”不仅是生命体质借助于“遗而传之”保持其存在态势的智质转化形态,而且,后天学习与先天本能之间同样具有颇为相似的一贯性特征。

 

【一切学习过程总是表现为使智性创造活动遭到屏蔽的效果,即无论学习的内容正确与否,任何人都很难无条件地改变对它的确认和固执,这种情形正是动物从本能过渡到学习的最基本的形式,叫作“印随”或“仿随学习”:“刚孵化出来的小鸟,跟着它的母亲学习,实际上也可以跟着它所看到的和听到的第一个行动中的东西学习。例如,假如一只小鸭在一个绿色的盒子旁边孵化出来,而绿色盒子走动,小鸭就会跟着它走。假如它在盒子旁边待过一个时期,它甚至会永远跟着盒子,而不跟着它的母亲或同伴一同行走。这个行为对于以后的行为也有影响,例如它长大了在求偶时会追求像早期引随时那样的对象。”(引自《普通生物学》,张宗炳撰章。)


此项智性学习活动几与本能反射活动无大区别,其原始样态后来在人类的总体社群生存中被如此顽强地传留下来,以至于人类的文化演进始终处在个别“英雄”或“高智”人物的冲动性创造与芸芸“平庸”大众的沉稳性摹仿这一固定模式中运行,致使“精英”和“民众”究竟何者创造了历史成为一个争吵不休的永恒话题。


另一种原始的生物智性经验状态叫作“惯化反应”,亦属于学习行为中不可摆脱的基本定式:“这就是在用一个刺激重复处理时,动物的自然反应逐渐减弱,最后可能完全消失。例如,动物对于一个不很强的声音会转过头来对着声音,但是它在多次听到这声音后,它转向声音的反应就越来越少,最后就完全不转向声音了。蜘蛛对于音叉振动的强声有逃避行为,但多次处理后,反应逐渐减弱,最后完全不躲避。……小鸭对于鹰的模型的逃避行为也是如此,但是对于鹰的侵袭,因为各次的刺激有所不同,就没有习惯化……习惯化不是由于疲劳,也不是感应适应,因为反应随着刺激处理的天数增加而减少,并且在刺激停止以后一段时间内,它还保持习惯化。”(引文出处同前。)


这种学习行为模式导致学习的“失学”状态,即我们对司空见惯的事物反而自动处于熟视无睹的“失察”情境之中,一旦有人指出它最表浅的某个属性,常令众人讶异其简明中的深奥。再者,人类群化生存的历史一直是一部“死者捉住活者”的历史,即传统的作用不仅不易改变,尤其不易觉察,这种惯化反应保持了人类总体生存的稳定态势,尽管它也令本性浮躁的人类偶然感到憋闷得难受。】

 

总之,智质运动的整个经历无疑是一个把后天经验代代传递的循序进程,一如生物的生理性状代代沿袭一样,一切体质的或智质的“变异”都只能在这个连环上发生,绝难出现凭空而来的创新。所谓自然存在的统一规定,其“统一性”就体现在这类不同形式的“遗传”夙性之中。

 

A-Ⅲ.变异性:不过,相对于DNA而言,智质代偿毕竟是一个更其失稳的弱化衍存层面,因此,它的“逻辑变构频度”自然不免要比DNA的“基因变异频率”高

 

【有人曾经借用精神分析的方法做过一项统计,发现自古以来最著名的“历史创造者”大多都是些精神病患者,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成立,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即智质的变构过程完全与DNA的变异过程一样,都不过是“稳定基层”常态生存的偶发现象。


从表面上看,智质的创新活动似乎是一组难度较大的行为,然而深究一步的话,情况可能恰好相反:凡创新行为断不是格外劳苦的挣扎,凡劳苦的行为多不会产出自然而独到的“新果”。曹雪芹的“辛酸”并不与他创作《红楼梦》有关,他即使笔墨不染,生存的境况照样难熬;下层社会的劳苦大众着实“劳苦”,智性文化的主要成果却大多出自贵族阶层的“闲逸”生活之中;其实,这“劳苦”和“闲逸”是同质的“生存烦恼”,一如生物的遗传和变异是同质的生存体现一样。


人们看到创新者“含辛茹苦”,乃是对他自我放逐的精神境遇缺乏体验,“放逐者”其实乐不可支也说不定,倘若他大叫其“苦”,真则早已摆脱苦境而无以创新,假则无非是趁机作戏以哗众取宠。


马克·吐温曾在某小说中对“玩乐”和“劳作”给以这样的界定:凡想做就做,不想做即可以率然罢手者,必属“玩耍”一族;反之,不想干也得干下去者,才实属“劳苦”;依此类推,则创造性活动自应算作“伟大的玩乐”,因为,举凡创造性的作业必是一种压抑不住的自发性冲动,这与生物的变异如出一辙,须知变异的过程同样完全是一个“自发的过程”。】

 

生物学之所以将这种“自发的过程”称为“突变”,乃由于它是发生在DNA分子水平上的变构,其“突”字所表达的是人类对分子临变过程的无知。其实这“突变”原本并不突兀,它不过是宇宙过程的故戏重演而已。

 

【演至智质动进阶段,少数人“唐突”一“玩”,多数人却随之“遭殃”,这是因为任何创新或多或少都是一次对原有生存状态的“变位”,俗称“变革”,这变革立刻通过学习或摹仿在人群中扩散开来,凡拒不追随者即成了淘汰的对象,有如基因分子的某一突变不免通过性增殖的方式在种群内广播,凡未受此“病变基因”的感染者反倒可能从此沦为下位族类而落伍。


殊不知这一“应变”总使应变者更趋脆弱,若非“极限之变”——即不变不足以续存,则此异变之举徒令整个族群跃迁到益发失稳的层级。然而变异者定是由于自身不足或“失圆满”而变,这一变对它来说是一个必然,变化的结局如果不使变者灭亡,则其本身常常就同时创造了一个不变不行的“极限”,因为变通者必以未变者作为自身依存的切近条件,未变者的处境随之危化。


“突变者”于是反过来对“应变者”说:非我之变,你等皆亡。应变者四顾茫然,别无选择,只好颔首称是,皆大欢喜,这就是“变异”或“创新”广受捧场的“功业”所在。


如果细加检讨的话,原始突变所面临的“生存极限”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否则单细胞生物何以至今长存不衰?仅在变异者必变这一自然规定的意义上,以及变异者竟被存在认可这一“有功代偿”的效益上,变异或创新才属于“积极的事件”。可见,所谓“不变通则不足以求存”的“极限”其实正是变通的产物而已。


放眼寰宇,无机物界相对稳定而长存,其中变得最快的一脉就演成动荡不宁的生物世界,生物界变之过剧,遂形成种间或种内的“竞争”亦即“竞存”格局,以及物种或亚种的“生存极限”。在这里,我们可以再一次窥见“自然选择”的作用原理,即在宇宙演化的总体衍存区间内,加速度式的内溃性嬗变和繁复性依存是“物竞天择”的基本动因。


待到这一进程步入智化动物的临产和降生阶段之际,变异的加速度业已抵达物质实存无可追随也无可耐受的极致,虚存形态的智质随之派生,作为生命系统的代偿性产物,智质运动自然继承了实存领域的递变法则,且只能一脉相传地将这种递变衍存之物性发扬光大,是为智质创新活动之渊源。】

 

智质的创新性变异活动于是成为自身弱化发展的远因和社会代偿失稳的近因。说它是“远因”,乃由于每一次成功的创新在当时看来都像是某种自强之举,或曰“实现在存在阈上的生存达标措施”;说它是“近因”,乃因为每一次智性的变构于随后不久都会引发一系列社会动荡,或曰“体现着上位无效代偿的弱化建构趋势”。

 

【只看新近几百年来,无论是不列颠岛国的光荣改制抑或是法兰西帝国的暴烈革命,包括远东社会的一切苦难、屈辱及应变图强,都是智质创新运动所造就的生存态势使然。说起来没有任何一个文明结构可以幸免这种磨砺,非但如此,递弱演进的自然规定必使变异代偿的周期日益缩短,“求变”本身似乎成了不变的通例,社会运动的“浪潮”层层紧逼,令人目眩。


你不能说这其中只有痛苦,因为激荡本身就是活力和兴奋的体现,站在变异者的立场上,变异者反而会为未变者叹惜,并且深深地自觉到变通的荣光,其实这是由于他已脱离了那个曾经使他照常生存的层面的缘故,倘若当年自足如故,求变无由,今天的变通者未必不是扼杀一切变革举措最积极的一员,因为追求稳定同样是他们的需要,而且可能是更与存亡攸关的大事。是故,一切革命者终于都要以同样激烈的方式保守起来,这真是一件令人汗颜而又无可奈何的事情。】

 

智质的变构导致智质性状分化,一如DNA的突变导致体质性状分化一样。如前所述,体质性状的分化态叫作“体能”,然则智质性状的分化态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智能”。


智质的变构及其性状分化由此取代了基因突变和体质分化对生物行为的主导作用,成为生物社会继续演进的现实策动源。这一进程同时使智质性状日趋细化和狭隘,作为智质载体的人类个员相应残化,独存能力倾向丧失,社会结构随之代偿性繁华。


于是,整个生物晚级社会就以智性行为的所谓“文明化”形态绽放开来,即是说,社会将逐渐成为总体智质性状完整而真实的高位载体,个人却不免相应地蜕变为嵌入社会整体结构的某一具体部位的附属配件。

 

A-Ⅳ.重组性:有人曾经提出,原始生物系统的基因突变过程不能排除病毒DNA侵入宿主细胞的融合及参与,甚至人类机体低分化的癌变细胞可能亦是某些病毒感染的后果;且不管用这个理论部分地解释变异现象是否真确,至少在古生代之初,异性的分化导致相当于大比例中性突变的基因重组迅猛发展,才造成生物史上规模化物种繁生的“显生时代”来临,却是可以确定的因素之一。


所谓“基因重组”,浅显地讲,就像雌雄亲本各将自身基因的一半贡献出来,以受精卵的形式使之重新组合那样,即便在一个较小的种群内,如此代代重组的基因型也可以是一个天文数字的排列组合,这样就使任何一种生物群体的基因库均呈现出极为富厚的多向应变潜力。人类的智质发育几乎完全是这一过程的变态重演,即智能的提高必以知识的交流为促进条件

 

【数十万年前的原始“智人”与现代人的体质性状和脑容量方面相差无几,却一直混迹于动物界之中而毫不见长,这当然不是由于他们的智力潜能本身比现代人低下千万倍,而实在是由于缺乏类似于基因重组的智能积累和交流的缘故。


文明史以来,凡属封闭形态的人类社群,无一例外地都处于相对滞缓的自我积变型慢节奏历史动态之中;再看西方文明的长足发展,无论在古希腊开化之前或者直到文艺复兴之后,始终得益于地中海近距离航行以及周边民族易于交往的地理优势,其文明之不衰早已不是因为自家的“内秀”,而实在应该归功于得天独厚之赐。】

 

由此可见,历来为人称道的“文化交流”,小至私人的交际和语言的产生,大至民族之间的沟通和文明类型的融合,其源于“交流”的优势所在实际上类同于“杂交优势”的生物学现象,也就是说,智质运动体现和继承着DNA结构重组的自然定律,尽管把智性的呼应贬低到如此斯文扫地的程度的确有些令人不快也罢。

 

A-Ⅴ. 适应性:智质活动的适应性,表现为它对模拟生存性状和指导生存行为的实用效果,是为文化的“价值”或“意义”所在;宛若DNA的基因型必须表达为适于生存的体质性状和生理机能一样,是为“适者生存”的“存在阈规定”。不具有当时适应效果的基因型或遭淘汰,或只能以隐性形式潜在;不具有当时适应意义的文化成就或被佚失,或勉强以湮没状态苟存

 

【是故,被后人奉为“大成至圣先师”的孔夫子,在世时俨然是一条丧家之犬;而威风八面的六国宰相苏秦曾经致学于“悬梁刺股”之艰,其治国理论的真伪标准却首先取决于君王听了是否不至于瞌睡丢盹。


时至今日,三明治的制作研究有博士学位可取,座椅靠背的曲线设计有注册专利可得,唯独基础学科的专家学者照例只能钻在象牙塔里称孤道寡。这种情形一定深受DNA的赏识,假如智质的劳思都奔向一味求“真”的险途,岂不让DNA大感时局艰危。


为了生命能够长存,应用性智巧有必要永远比精深博大的学问广受青睐,万一某项堂奥之学竟成时髦,你切不可以为那是“真理”所向披靡,究察之下,你会发现它之所以突然间变得“放之四海而皆准”,要么是由于它被降格曲解以适应众生的临时忧患,要么是由于人类的生存方式已经跃上了一个欲求膨胀的新台阶。


总而言之,一切“真理”能够被生命予以确认的“真”度,必定等同于智性生物的生存适应度,亦即等同于“生存阈所限定的代偿度”,这才是唯一确实而可靠的智质定位和理性效应。】